在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承担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关工作。
处 长:黄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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