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控制机关运行保障支出、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逐步压缩项目数量和体量,不断深化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近三年,我局审核各单位申报大中修项目19项,申报金额约4140万元,经我局严格审核仅通过3项,申报通过金额910万元,其它均暂缓实施,节支率约78%。
一是在需求审核上注重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全面评估房屋使用情况,始终坚持“必要性优先,能用则不修”的原则,杜绝借大中修名义,实施房屋装修项目。对于轻微损坏或通过简单维护可解决的问题,要求使用单位组织小修解决。
二是在预算审核上注重严。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试行)》,禁止使用高档材料,控制景观规模,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设备和材料。通过对比市场价格、参考历史数据,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三是在方案审核上注重简。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消耗为重点,切实执行建筑节能要求。在方案中统筹兼顾使用单位办公需求和经济适用要求,杜绝豪华装修和超标准装修。
(基建处 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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