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常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实际,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常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条例》落实配套措施。同时,量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垃圾四分类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办公场所、食堂等处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分类暂存点,并在主要通道等区域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引导标识,进一步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础。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组织开展《条例》进机关,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电子屏等方式,播放“垃圾分类顺口溜”和“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视频,宣传“我的常州”APP中“垃圾分类”小程序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公众知晓率和认知度,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培训,全面深入解读和普及《条例》。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查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标志是否正确、人员对分类知识是否掌握、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分类垃圾箱是否配置到位、清理垃圾是否及时等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达到以检促建、以建促优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以《条例》宣传为主线,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我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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