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标准动态调整和梯度升级,持续做好“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国管局试点”后半篇文章,全面推进内部标准向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转变,已建立全省(市)地方标准9项,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标准化示范培训会上交流,全国地级市仅2家,在标准成为助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通用语言”中,主动承担常州责任,体现常州担当。
一是推动标准体系持续优化。围绕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建设,在完善服务类标准的同时,致力于制定管理类标准,加强党政机关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运行成本和机关运行经费管理等标准化建设。
二是促进内部标准健康发展。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通过督查检查、意见征求、分析研判,实时做好标准的废、改、立。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简化会务服务标准,修订安保服务标准,完善办公用房管理标准体系,立项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标准类10余项。
三是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供给。在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公务出行保障、社会化服务规范等方面,优先打造《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规范》等适用全省(市)地方标准9项,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四是积极组织地方标准申报。邀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标准化研究机构,推动标准提档升级,指导申报《党政机关社会化服务考核管理规范》1项省级地方标准和《公物仓资产出入管理规范》《公共机构新能源充电站管理规范》2项市级地方标准,将成熟标准上升为行业管理制度,以标准化助力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标准化科 韩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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