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市域一体化保障规范》《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评价导则》两项市地方标准通过了专家组评审。
此次评审专家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以及辖市区机关事务部门等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标准立项、起草、宣贯等方面的专题汇报,针对标准编写规范性、结构合理性和内容全面性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两项标准通过评审。同时,就两个标准的文本格式、内容设置、文字表述、逻辑结构、法律依据等各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认真组织专题研究,对标准内容进行逐条逐项修改完善,待评审专家审查后形成报批稿,确保相关工作按时完成。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市域一体化保障规范》《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评价导则》两项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填补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出行保障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地方标准空白,为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提供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的实用指导。
(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刘丹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