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4月29日,常州市机关事务局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开班,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锤炼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促进担当作为,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鹏飞主持开班式并讲话。
蒋鹏飞指出,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与时俱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标志着我们党对纪律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指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蒋鹏飞强调,新修订的《条例》全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是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狠下功夫。
一要原原本本“学纪”。领导干部作为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要借这个机会,静下心来,把精力用在学纪上,重点学习《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并在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中入脑入心。
二要清清楚楚“知纪”。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脑海中建立起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时时刻刻“明纪”。紧密结合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本单位本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党纪的标尺记得牢、了然于胸。
四要老老实实“守纪”。将守纪作为自觉行动,树牢遵纪守法观念,做守纪的模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履职担当。
蒋鹏飞强调,党纪学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发挥“关键作用”,推动形成既行止有矩、又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要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在严格守纪中奋发作为,努力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清正的操守、更加强烈的担当,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把各方面干劲带起来,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市机关事务局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一阶段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全面系统掌握新精神新要求。集中学习环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薛卫平领学《条例》。
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总)支部书记参加开班式。
(局组织人事处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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