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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日期:2024-06-18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6月14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鹏飞以《学党纪、明纪律、知敬畏》为题,围绕“党史上的纪律教育、深刻认识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2023年修订的五个亮点、以案说纪:有关典型案例剖析”四个方面作专题授课。其中,重点剖析了局2020年违纪案例,并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情况把问题、原因、危害、教训启示讲深讲透,告诫全体党员只有坚持严的标准、严的纪律,才能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蒋鹏飞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对条例先后进行三次修订,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纪律对党员干部来说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我们党肩负着团结带领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因此,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有效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蒋鹏飞强调,党的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学纪于常,加强党规党纪的日常学习,做到经常学、反复学,深入了解党的各项纪律,准确把握党纪学习的目标要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要知纪于责,党的纪律建设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用纪律规范引导党员干部的言行,时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提升工作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明纪于心,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知道哪些事情能干,哪些事情不能干,将党的各项纪律刻印于心,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守纪于行,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

局领导班子成员、纪检派驻组、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以及部分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了学习。

(办公室 章婷;组织人事处 唐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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