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行为,有效降低运行成本,新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处以“三举措”破解社会化车辆租赁难题,打通公务用车出行“堵点”。
一是深入一线,找准“病因”。近年来,新北区机关各部门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不同途径租赁社会车辆保障工作开展,出现租赁车辆的租赁途径、数量、型号、价格等不统一等问题。针对问题,新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处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先后走访了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2个部门,座谈40余次,收集157辆公务用车数据,并做好数据分析,进一步摸清全区公车租赁现状。
二是分析研判,开好“处方”。借鉴兄弟单位的工作思路,新北区提出“以租代购”模式解决公务用车出行难问题。与区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租赁范围、租赁方式、租赁标准、使用管理、费用保障、规范操作流程等内容。《办法》出台后,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相关要求,实行统一标准流程。同时,通过建立统一的长期租赁与短期、分时租赁模式,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实行规范管理。
三是对症下药,祛除“病灶”。一方面,按照审计及财政相关要求,针对租赁的10辆新能源汽车规范采购程序,强化全过程监督。一方面,加强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依托区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将编制内租赁的社会车辆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严格落实申请审批等相关流程。
(新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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