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专项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专项巡察。局党组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针对15个巡察问题,分解成15个问题清单,形成27条具体整改措施,健全完善3项制度,形成3个长效机制,全部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蒋鹏飞同志作为第一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照整改方案分工负责,对每个节点和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各责任处室细化分解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进行动态管控,不断完善和丰富方法和手段,对问题拉单列表,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确保人人领任务,处处有人管,事事有落实。局党组对15个具体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和集中整改,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持续发力,按时完成全部整改事项,得到了巡察组的认可。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常态长效抓好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成果当做是改进工作作风的“金钥匙”,当做是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督查转化巡察成果。局党组将抓好巡察成果转化工作,常态化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在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落实日常巡查和现场督查,做好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巩固巡察成果。局党组将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攻坚战和持久战,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重拳出击,常抓不懈,通过“点”的巡察整改,推动“面”的持续提升。
(局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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