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常州市行政中心办公家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引领示范作用,以更完善的制度健全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家具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确保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办法》坚持节约适用、安全环保、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办公家具的购置与配置、使用管理、处置报废、资产核算、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和使用单位在办公家具管理方面的职责。强化落实政府采购要求、创新发挥公务仓调配功能、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完善资产台账登记,规范日常使用,统一处置报废,严肃监督检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办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办公家具日常使用及公物仓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党政机关办公家具全生命周期管理再上新台阶。
(局基建处 屠孜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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