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位于清潭六村202幢西侧的一处存量办公用房正式移交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新村第五社区。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凌洁,以及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新村第五社区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房产交接现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与钟楼区永红街道签署《市级机关房产调剂使用协议》。
凌洁在交接仪式上指出,希望有关辖区、街道、社区能以此次房产调剂为契机,树牢“过紧日子”理念,用好用活现有房产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社区公共服务,努力让办公用房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清潭新村第五社区原办公场地位于社区最南端,居民往来路途较远、办事不便。前期,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通过江苏省党政机关公物仓平台,申请调剂使用清潭六村202幢西侧存量办公用房,用于社区政务办事及居民开放式活动场地。该处办公用房位于社区中心,可使居民真正“少跑腿”“享舒适”。
经过多次对接研究及实地走访,为更好促进资产盘活利用、助力社区公共服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将该处320余平方米房产调剂社区使用,此一项可节约财政资金约12万元/年。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国管局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四级联动”调配机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快完善公物仓管理网络,推动资产统一调配利用由市本级向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有效满足村(社区)一线实际需要,助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此次房产调剂使用,一是改善了社区公共服务环境,为丰富周边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良好硬件设施;二是盘活了存量办公用房资源,依托公物仓平台,完成了大宗资产从信息获取、调剂申请到现场交接的全流程管理;三是节约了财政资金,发挥机关事务部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用党政机关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
(局资产管理处 钱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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