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至27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华阳一行7人,先后赴湖北省宜昌市、河南省开封市,学习调研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机关事务集中采购、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维修管理等方面工作。
近年来,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最大限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出发,制定印发《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法(试行)》,设定三个等级物业招标价格限额,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费标准实行招标限额管理,在节支增效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管理办法》《中心合规审核规程》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细节。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备案重大招投标项目,建立健全合同审核台账,做到统一收集、统一与律师对接、统一反馈审核意见、统一归档“四个统一”,不断完善审批决策机制,形成采购项目全闭合管理。
调研组一行通过座谈交流、现场参观、学习文件等方式,对两地创新做法和取得实效留下深刻印象。并就党政机关物业收费标准设置、限额管理、基建维修合同管理等问题,与两地机关事务同行开展深入交流,共同探讨解决路径。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充分借鉴吸收两地做法经验,进一步拓宽思路、查找短板、优化模式、创新机制,切实规范全市党政机关物业管理及机关事务集中采购管理,提升办公用房基础建设及维修管理水平,推进机关事务各领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提升。
(局办公室 赵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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