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机关事务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是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同时,我们应清醒看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先进地区先进部门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为进一步加强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思想要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保障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全局系统要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加大法治教育力度,树立法治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组织要健全。各直属事业单位、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统筹谋划及工作落实。全局系统要设立联络员制度,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联系、沟通信息、相互借鉴、整体推进,必要时可延伸到社会化服务单位。
观念要转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是管理、保障和服务,有些同志片面地认为,法治离我们很远,法治建设可做可不做、可抓可不抓。事实上,我们每一项工作都蕴含了法治思想,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执法就是普法,管理也是普法,服务还是普法。例如,资产管理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车辆管理有《道路交通安安全法》,安全管理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堂管理有《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基建有《建筑法》,幼儿园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还有党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普通职工群众的行为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来规范。法治建设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息息相关,要学法懂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措施要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在抓落实。一是增强工作计划性。明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二是增强工作系统性。将制度建设、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执法用法等工作一以贯之、常抓不懈。三是增强工作整体性。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要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落后。
内容要丰富。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法治建设的内容。一是学习教育的多样性。可以请进来,请专家学者进机关、单位授课;可以走出去,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现场学;可以课堂学,联系党校、高校进行课堂学习;可以网上学,通过“以案说法”,旁听庭审等形式线上学习。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对基层群众如物业服务人员、弱势群体如老旧公房租赁户等,要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内容进行普法宣传;对机关干部,要用他们喜闻乐见、能引起共振共鸣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三是执法用法的有效性。对管理、保障和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来分析研判、警示警醒、整顿整改,切实提高全员的法治意识。
案例要创新。2022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服务群众的创新举措、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送的“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常州市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周宣传活动”获得通报表扬,这在我局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给了我们极大的信心和鼓舞。2023年,要在案例创新上下功夫,初步选定四个课题,分别是“打造零碳机关创新实践”“打造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基地”“打造行政事业性房产管理事务操作范本”“娃娃微普法、护航大未来”,争取有进一步的突破。全系统要积极响应、踊跃参加。
档案要完善。重视法治建设的档案管理。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及时收集并归类整理有关法治建设的会议讨论、专题研究、调研论文、检查考核、教育培训、学习宣传、谈心谈话、落实整改的文件、通知、图片、影像等资料,形成专门的台账并妥善保管。
上报要及时。各处室单位每半年要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上报法治建设情况,内容包括工作总结、任务完成清单、图片资料等,时效性较强的内容要即时上报,切实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再创佳绩、再上台阶。
(本文作者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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