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融入长三角机关事务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协同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常州聚焦“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和“532”发展战略,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为主线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普法宣传教育,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常州经验。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向新而行”。强化法治引领,积极宣传新能源应用知识。加快推动全市公共机构“顶天立地”工程,高标准推进分布式光伏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市党政机关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比例,做到“宜建尽建 宜新尽新”。
(二)坚持“节电优先”。强化法治监督,严格落实节能节电相关要求。落实迎峰度夏专项检查行动,深入传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推动党政机关践行勤廉作风,引领节约风尚,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勤俭办一切事业,做好“节约用电,机关先行”。
(三)坚持“低碳转型”。强化法治规范,强调低碳转型在公共机构日常管理中的必要性。倡导各级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积极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绿色就餐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限塑禁塑工作见实见效。
(四)坚持“示范引领”。强化法治建设,综合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坚持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化推进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培育10家以上节能技改示范样本。夯实节约型机关建设,确保全市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100%。
(五)坚持“能耗严管”。强化法治跟踪,运用能耗感知一张网做好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全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健全能源管理法规制度体系,高频次开展能源审计、能耗检查,定期开展节能降碳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水平。
三、经验启示
(一)开源有效,节流有力。一是节约传统能源。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标准,围绕水、电、气、油等四项传统能耗,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市党政机关用能日常规范,实现了集中办公区、独立办公区能源资源消耗标准化管理。二是开发清洁能源。持续挖掘党政机关建筑节能潜力,有序推进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推进常州市行政中心及两馆、金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德产业园)、新北区“两馆两中心”已发电运行,建设面积共3.47万平方米,装机容量3.57兆瓦,覆盖面积超出年初计划130%。三是利用再生资源。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统一各级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管理标准,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组织6家公共机构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推广智能回收点77个,鼓励无纸化办公,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改造精准,降碳可观。一是合理规划。严格按照“一项目一审计”要求,对涉改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绘制“用能画像”。同时加强“零碳机关”改造成本精准核算,避免“碳冲锋”式运动减碳。二是盘活存量。指导党政机关制定既有建筑用能策略,“零投入”抓好行为节能。做好新老设备对接,降低改造成本。鼓励党政机关优先采用照明更新、暖通改造等低投高产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精准施策。鼓励党政机关围绕高能耗场所实施用能“微创新”,推广打造“零碳长廊”“零碳会议室”“零碳食堂”“零碳办公室”等节能应用场景,提升改造精准度。四是多渠引流。综合采用收益分享、能源托管、节能保证等多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能效提升改造,拓宽节能空间,做好产业培育。共推进全市57家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面积达86.3万平方米,形成3600吨标准煤年节能能力,年节约财政资金700余万元。
(三)节约为要,环保为先。发挥党政机关在链接生态廊道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紧扣能源节约与生态保护两个核心关键,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一是系统化整合。统筹抓好能源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制度标准、项目资金、监督考核等方面系统构建节能管理体系,制定出台《常州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协同管理效能。二是示范化引领。推动“零碳机关”建设与节约型机关、节能低碳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融合,以优中选优促进节能管理提质增效,以节约型机关建设标准42项考核事项串联目标任务,提升“零碳机关”综合考核的硬实力。到2023年底,全市10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将建成节约型机关。三是常态化监督。紧盯碳达峰碳中和形势要求,重点关注各级党政机关“碳”指标变化,强化监督考核,督促节能降碳。今年,全市党政机关能耗超定额占比下降到2.12%,为全省最低。
(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黄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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