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学习计划,结合推进“感悟新思想 五学五在先”活动要求,8月29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就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常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江苏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落实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相关篇章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
会议指出,全局上下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积极推进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绿色消费,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生态文明良好氛围。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再发力,加快推进“三率”建设,在全力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中发挥作用。
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更大力度补短板、强弱项,全力筑牢现代化建设的底板支撑。要时刻绷紧思想防线。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要全面筑牢安全屏障。紧盯重点场所、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把重大风险隐患扼制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组织好、开展好、配合好安全演练、消防能力培训、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推动群众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大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会议学习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全文,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会议强调,各处室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再奋发,满怀信心再开拓,顶住压力再爬坡,咬定目标再攀高,狠抓关键再攻坚,要把市委全会提出的“咬定一个目标、聚力一个建设、实现六个提升”的部署转化为实施路径,目标在前、使命催征、惟有实干,要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奋进姿态,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担当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在高质量发展新赛道上实现更大跨越。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陆成林重点发言并开展集体交流研讨。
(局组织人事处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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