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机关内部食堂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连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为2个督查组,随机对全市41家行政事业单位、13个基层站所、36个机关食堂进行了实地检查,全面调研、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和内部餐厅公务接待管理,以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走访询问、查看制度台账、调取车辆轨迹等方式,检查梳理党政机关“三公事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包括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基层主要领导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等16个方面、82条问题。对办公用房管理“一张网”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务用车无单派车等问题,要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推进“四项督查”从专项整治转向常态监管,从标准清单制定转向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督查检查精准度,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制度要“严”,严控运行成本。推进制定各地区统一的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标准,明确核算管理要求,用制度约束行为;规范机关食堂采购程序,完善市场化服务方式,严控运行支出;强化财务制度落实,分别核销食堂日常餐费与公务接待费,落实预算管理要求。
二是流程要“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落实督查整改要求,适时开展跟踪检查,切实做到限时整改、对标销号;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流程,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规范办公用房调剂、租赁、置换等审批流程,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行为,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效能。
三是纪律要“严”,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地区、各单位严肃纪律规矩,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六个不得”和“八个不准”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协调,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监管全覆盖;根据省委督查组要求,联合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国资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再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工作。
(局机关党委 倪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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