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华社等38家单位为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内两家入选单位之一,将承担“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领域专项建设任务。这是继2021年6月承担第三批机关事务标准化专项领域建设(“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试点”,为期两年)以来,常州再获全国性专项领域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各专项领域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公务出行需求特点和保障基础,围绕建设目标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因地制宜采取管用好用实用的措施,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本批建设期限为9个月,本着“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原则分批开展验收工作,集中验收时间为2023年6月。验收通过的单位将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案例)”称号。
(局办公室 刘歆衎;局公务用车管理处 俞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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