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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2-08-01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机关事务集中采购为阵地,多措并举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预留采购份额。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通过预留采购包、组成联合体、分包等形式尽力做到全部预留。截至目前,机关事务集中采购合同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比达到95%;脱贫帮困地区农副产品及食材集中采购全部面向中小企业,“832”销售平台预留份额采购完成比例达到83.5%。

实行资金预付。明确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采购合同,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同时,采取免收履约保证金、不扣留质保金等方式,最大限度给予中小企业资金支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公平竞争。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建言献策,全面清理机关事务集中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建立自我审查长效工作机制,严禁出现歧视待遇供应商情形,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各类采购信息,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参与采购活动权益。

(局办公室 赵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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