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以来,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围绕“一城一模式、一区一品牌、一仓一特色”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公物仓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着力探索“一城一模式”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有新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创新试点建设工作要求,10月21日,常州市机关事务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印发《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方案》,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五方面,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到2023年5月,公物仓运行机制基本建立,通过完善的制度、清晰的流程、专业的管理和高效的技术平台,实现保障、管理、服务的统一标准,构建科学规范、区域联动、运行有效的调剂匹配联享机制。同时,推动多点发力、整体提升,全域推进公物仓品牌建设,实现全市公物仓高质量、特色化发展。
(二)高效统筹,实体公物仓建设有新作为。目前,常州市公物仓实体仓建设总建筑面积近10000平方米,各级实体仓正加快改造建设及优化平面布置中。市本级和武进区于共同创建近4600平方米的市、区两级公物仓集中仓;金坛区利用市民中心C座负一楼约430平实体仓库,方便运输且整体仓储条件较好;钟楼区公物仓选在行政中心原税务局办税业务大厅旧址近800平方办公场所,内部消防烟感报警器、空调系统、消防水栓、喷淋系统、高清监控等设备一应俱全;天宁区利用现有闲置用房初步建成600平左右实体公物仓;溧阳市筛选可用于公物仓建设的闲置办公用房4处,合计2500平方米;新北区腾挪出近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专门设立“新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实体仓;经开区打造近200平方米的实体公物仓。
(三)注重协同,智慧平台推广有新进展。依托“江苏省党政机关公物仓”管理平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持续增加接入单位数量,主动对接存在闲置资产的板块和部门,推进闲置资产入仓入网进程。截至目前,常州公物仓平台系统共有153家注册单位,资产涉及4个大类、21个小类,共1090件(套),调剂资产金额达460.16万元,已调剂41批次,资产452件(套)。
(四)建章立制,资产集中管理有新成果。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公物仓法治化建设,在多方调研并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正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公物仓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2021年9月,武进区联合区财政局研究出台《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实施细则》;金坛区联合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1月2日印发《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并于11月22日清查完毕,将各单位闲置资产做好入库准备;天宁区已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梳理摸排办公家具类资产的通知》,目前已基本完成区级党政机关办公家具类资产情况梳理摸排工作,将区级各单位办公家具类资产按在用、闲置、待处置等状态进行了划分统计。
(五)推动融合,联动联享机制有新突破。市本级积极对接垂管部门推进公物仓联动仓建设,11月3日,常州市公物仓联动仓创新试点建设研讨会召开,邀请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税务局、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常州市边检站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构建省垂管单位公物仓联动机制,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的调剂使用机制,与市税务局建立闲置房产等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机制等,更大力度推进跨层级、跨部门公物仓的有效衔接和融合发展。
二、着力构建“一区一品牌”
(一)建设特色仓库。金坛区着力推进罚没仓建设,参照公物仓建设情况,协助市场监管局完善罚没仓建设,主要涉及信息化改造与规范化管理方面,并逐步将医疗救援、防灾救灾物资仓库纳入公物仓体系建设;武进区打造武进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仓,集中管理及统筹调配全区医疗物资;钟楼区会同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摸排全区现有应急抗灾储备物资种类、规模、地点、质量等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抗灾物资仓建设方案,保障物资快速调拨一线,足量到点到位。
(二)拓宽调剂路径。武进区通过公益仓制度建设及优化布置,加快推进公益区升级方案完成,将全区使用周转率不高的闲置资产、尚有使用价值的报废资产纳入其中,并用于慈善捐赠或拍卖。
(三)规范仓储管理。新北区根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源现状,分门别类设置“云仓”。“中心仓”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存储中心,全面实现公物仓仓储物资上云;“镇街仓”(云仓)根据辖区特点,设置在10个镇(街道),参照区政府公物仓管理模式管理;“调入仓”将入仓物资进行归类分拣,存入对应区域,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录入;“维修仓”对部分破损且尚有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维修;“处置仓”对无法调剂使用、长期闲置资产以及报废资产,累积到一定数量后进行公开拍卖,进一步盘活资产资源,提升处置效益;“借出仓”及时公开借用信息,实现出仓物资动态管理。
三、着力深化“一仓一特色”
(一)坚持标准,建设公物仓实体仓。聚焦实体运行,结合实际加快实体公物仓的完善优化。指导督促各辖市区加快实体公物仓的改造完善,为创建“国管局公物仓创新试点”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包括公物仓实体仓库改造、功能分区布置优化及专业分仓改造等。
(二)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制度先行,推进管理制度落地见效。一方面,结合《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出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推动公物仓制度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围绕公物仓资产“入口”“出口”等关键流转环节,不断理顺各环节之间的要素关系,对公物仓资产入仓程序、入仓标准、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明确,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促进公物仓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处置,提高资产盘活效率。亟需厘清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及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明确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和方式、审批权限及监督管理要求。参照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于2020年12月印发的《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将国有资产大致分为专项资产、货币性资产及其他资产。具体来说,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管“钱”和“物”,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对专项资产、其他资产的处置进行审批,账面价值(原值)1000万元(含)以上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应由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其他资产账面价值(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批,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单位按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理清低效、闲置资产,有序组织资产盘活工作,逐步建立资产整合和共享共用机制。
(局资产管理处 杨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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