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楼区政府办出台全市首批《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节能工作举措,助力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
《实施方案》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坚持“政府引导、专业运作、社会参与,明确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原则,推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努力将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区力争15%以上的建筑屋顶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全社会累计光伏并网容量超过60%。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探索构建建设运行机制。建立由区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引导服务,专业单位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市场化开发建设的运行机制。有序开展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摸底清查、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二是分类推进屋顶光伏建设。按照“公共建筑先行实施、工商业企业引导实施、居民住宅稳妥实施”的步骤,针对不同权属关系和建筑类型,科学合理制定分类实施方案,并对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工商业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存量建筑的光伏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明确光伏智能化标准。要求选用450瓦及以上高转换效率组件;具有25年及以上使用期内全生命周期运维解决方案和保障体系;具有发电数据采集、分析、反馈以及可展示的智慧管理交互平台,并实现数字化、智能化高效管理;四是协调光伏电网接入。要求协调供电公司做好配电网建设工作,优化并网流程,保障光伏接入需求。同时,优化并网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并对供电公司相关手续办理的时限、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提出了要求;五是规范屋顶光伏项目管理。要求强化屋顶光伏项目投资、建设、运维主体的资质管理,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资金、技术实力的企业从事光伏项目的设计、安装和运维,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和建设光伏设施,特别注意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和房屋结构安全。
目前,钟楼区已成为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地区,为此,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将有关工作纳入今年22个重点专班任务之一,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2022年,分布式光伏电站规划建设共计9.1MW,其中公共机构要以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为突破口,立足现有条件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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