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持续深化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6月18日,局长恽淇丞专题听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就即将出台的《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常州市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并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局资产管理处详细汇报了《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常州市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操作流程》《常州市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操作指南》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就《常州市市级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的政策口径》和《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调剂和租赁内部规程》进行了说明。
恽淇丞指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任务新要求。要适应形势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聚焦重点难点,形成对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审查、审核和审批,确保规范、高效、有序。
恽淇丞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聚焦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同,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公物仓建设、深化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健全办公用房调剂和租赁内部流程规范等工作落地,对关键环节、核心步骤和重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研究,出台实施《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市级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的政策口径》,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我市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
副局长华阳、朱亚南,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及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房产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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