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分三个层次,全面加强对局系统内部、市级党政机关和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为各级党政机关安全有序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管好自己“责任田”。切实履行市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纪委监委和“想园”等延伸服务点,以及局属单位市机关幼儿园、市直属房产管理处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防火门、消防设备设施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水、电、气、油使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库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问题,明确整改任务,限定整改时间,逐一落实销号,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是用好监管“指挥棒”。切实履行市级党政机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多轮安全情况摸底和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指导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强化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员“一体化”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对个别基础设施设备薄弱的单位进行常态上门巡检,帮助解决问题,寓管理于服务。
三是做好基层“指导员”。加强辖市区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指导,督促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有效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到辖市区开展调研交流,传达上级最新指示和文件精神,根据各辖市区党政机关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情况,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制定工作预案,帮助解决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局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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