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深化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扎实推进“争当全国机关事务改革创新排头兵”项目,日前,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建设水平。
《实施细则》拟定了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工作办事指南、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处置办事指南、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调配使用办事指南、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事指南,为加强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提供了工作规范。《办法》立足实用便捷,制定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1+4”工作流程,具体包括:市级机关公物仓资产调剂总流程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可调剂资产工作流程、行政事业单位共享共用资产调剂工作流程、行政事业单位集中管理资产工作流程、市公物仓平台租赁资产信息管理工作流程,为规范公物仓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我局将按照实用、管用、好用的工作思路,积极会同财政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会商论证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文件,确保顶层设计转化为工作思路、制度文件转化为工作措施、操作流程转化为工作成效。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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