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切实发挥机关事务集中采购领域的职能作用。
一是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职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坚持“归口管理、集中采购”原则,2017年率先实施局系统内部集中采购管理,成立局采购工作组,下设局采购办,统一负责局本级及局属单位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通过梳理采购工作流程、风险节点、预控措施及岗位要求,出台《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有效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实现集中采购内控管理依法合规、风险可控。
二是分级分类审批,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由财务部门对采购项目预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局采购办对采购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合理性、合规性等提出初审意见。根据采购项目类型及预算金额,分级分类报主要领导、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审批审议,明确不同级别的决策权限和责任归属,并形成决策过程的完整记录。
三是加强流程控制,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建立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审查需求内容合规性和完整性,着重把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信息公开及质疑投诉处理等环节。根据采购处室单位需求,拟定初步采购方案,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时间表和项目进度表,有序安排采购活动。妥善保管与政府采购管理及执行相关的各类文件,采购完成后按合同条款进行项目验收。通过不断健全工作流程、规范采购程序,形成有效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行和管控制度体系。
(局办公室 赵恒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