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近日,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就北港街道和区检察院、人社局、城管局等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划拨、报废等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充分讨论了各有关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针对当前车辆配备不能满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应急处置等实际,在不突出编制前提下,同意有关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申请。对于已达到使用年限,车况较差,且运行成本高,安全性无法保障的部分车辆实施报废更新。同时,根据“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要求,决定将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的部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划拨有关镇、街道综合执法分局管理使用。
会议要求,公务用车采购、报废处置、产权变更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规范相应流程和手续。执法执勤用车要根据各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调配,加强统筹使用。要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执法执勤用车一体化保障新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保障效率,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钟楼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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