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日前,我局组织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召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议,讨论《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修改完善工作。
各辖市区围绕《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了10余条修改意见。金坛区提出在消防安全监管方面加入“微型消防站管理”和“非机动车库充电桩安全管理”;武进区提出在用电安全监管方面加入“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新北区提出在名称中添加“市级机关”等意见建议,符合工作实际,得到广泛认可。局资产管理处和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分别对机关资产安全监管、机关食堂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会场讨论氛围热烈,达到预期效果。
我局将根据各辖市区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同时充分征求市应急管理局等专业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并邀请省内部分兄弟城市同行开展座谈交流,确保机关事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市级机关及各辖市区落地见效,在省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局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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