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市级党政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抓好市行政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近日,我局组织市行政中心59家内部单位,召开市行政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解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加强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
会议从“监管范围、监管事项、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奖励与处罚”等5个方面,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安全措施,建立安全台账和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在监管方式中以年终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强调对于安防重点区域和消防重点部位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突出奖优罚劣,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针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在“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要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市级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业多方联动机制,加强对辖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层级分工负责,审批、监管、执法相互衔接,多方联动形成监管体系。二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业规范和考核标准体系,以考核监管为抓手,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隐患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重点管控,形成常态化机制。三要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对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确实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涉及到监管执法业务的人员要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确保监管人员精通执法业务,做到持证上岗。
(局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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