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和《市级部门及省驻常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要求,建立市级机关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近期,我局全面梳理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打造党政机关“最安全”工作环境。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做法,共梳理出11个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管,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监管,安全自查制度检查监管,要害部位“三防”措施检查监管,反恐、防灾应急处置监管,用电安全检查监管,停车秩序监管,人员办证登记备案检查监管,食堂餐厅安全监管,机关资产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
我局将按照年度计划,采取年度检查、专项检查及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下发通知、单位自查、组织检查、结果通报等程序,对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指导、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通过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落地见效,为保障党政机关平稳运行、打造“平安常州”提供有力支撑。
(局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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