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监督,日前,副局长朱亚南组织局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相关人员赴武进区雪堰镇,针对新一轮区划调整后镇级政府办公用房配置标准、装修改造标准等进行现场督查。
武进区雪堰镇政府机关原办公场所在雪湖路1号,使用面积3931平方米。由于其建筑年代久远、房屋渗水严重,安全隐患较大。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合并了潘家镇、漕桥镇,为节约行政资源,行政区划调整后,雪堰镇拟租用潘家村兴政路158号作为新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基本能满足其政府机关办公和为民服务中心用房所需。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政策法规,我局对照有关标准及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对雪堰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装修标准等进行核查,检查结果显示,该处办公用房符合上级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同时要求雪堰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我局将认真履行办公用房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行为的监管,确保办公用房管理到位,使用行为规范。
(局资产管理处、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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