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峻主持召开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下发了《常州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进度。
按照脱钩改革工作要求,市行业协会商会原则上应独立设立办公场所,腾退占用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我局核准后实行过渡期办公用房租赁管理,房屋租金按照不低于同地段同类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的50%收取,租金已实行市场价格的维持不变,同时须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行业协会、商会新建、购置办公用房或租用社会房屋的,应在过渡期后及时清理腾退使用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对未按规定清理腾退或缴纳租金的将不出具办公用房使用函件。根据实施方案,我局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办公用房管理有关工作。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政策把关,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脱钩改革工作。同时,切实加强与市发改、民政、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掌握最新政策动向,吃透文件精神,形成工作合力,为全面完成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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