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工作动态 >> 内容
我市召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房产支持城区“三新”经济发展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23日,我市召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房产支持城区“三新”经济发展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市委齐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房产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城区“三新”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通报了市级党政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成效和市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状,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房产支持城区“三新”经济的模式、路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会议指出,按照加强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我市充分运用信息化、标准化手段,全面构建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七个统一”管理体系,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市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存在统筹调配机制不健全、出租出借行为不规范、低效资产退出渠道不顺畅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谋划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经营性房产上收和下沉通道,着力推进房产由分散向集中转变、由弱管向严管转变、由资产保值向要素支撑转变,不断优化经营性房产产业布局,为推进城区“三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房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支持城区“三新”经济发展,要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一要明确前置条件。有关城区应具备相对成熟的规划,确保国有资产使用优质高效;同时健全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房产管理考核机制,将支持城区经济发展和优化城市业态布局纳入考核体系。二要建立联动机制。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属企业和有关城区,要建立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坚持通盘管理、统筹利用,加强对接、深入调研、信息共享。三要打通上下通道。房产处理要实行一房一策,多种方式相结合,确保经营性房产上收下沉通道顺畅;合作方式要注重统分结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由市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与有关城区洽谈经营利用,市属企业房产由所有权单位直接与有关城区洽谈对接,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建立共同目标,实现协作共赢。四要制订兜底政策。针对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及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社会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理机制和应对方案,明确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五要控制廉政风险。牢固树立廉政红线意识,在招商引资和培养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实施规则,切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城区产业经济健康发展。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恽淇丞,副局长朱亚南,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徐倩,天宁区副区长管黎芳,钟楼区副局长钱云杰,以及市产业投资集团、城建集团负责人等参加座谈会。

(局基建处、资产管理处)


 
 
·中国政府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 ·常州公务员学习网
主办单位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2层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总流量统计:
电话:0519-8568581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