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3月20日,局公务用车管理处组织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司勤人员就《办法》主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副局长杨贵生参加集中学习。
3月1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法》共分6章32条,以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突出“五个统一”管理原则,着力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公务用车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
会议详细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并对新旧《办法》作了对比说明。一是保障理念发生改变,公务出行不再实行全口径保障,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车辆规模大幅缩小。二是坚持保障公务和厉行节约相结合,统一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细化配备标准。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首次单独明确公安交通部门的职责,在办理车辆注册、变更、转移、注销等手续时,应当核对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专题培训加深了司勤人员对《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理解和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办法》的全面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局公务用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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