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党政机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制定形成具有可借鉴的《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11月5日,我局邀请南京、无锡、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就市级机关资产、办公区域、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就我局草拟的《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文本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讨论,并就《规范》的修订完善,提出了增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以及“空置房产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管理等15条意见建议。
修改后的《规范》更加规范全面、贴合实际,具有一定普遍适用性。《规范》的出台,将在制度层面填补党政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空白,为全省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探索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提供支撑。我局将认真梳理研究,尽快确定《规范》内容,同时整理拟定《市级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评价标准》,为有效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党政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提供依据。
(局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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