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审批管理,7月8日,我局正式印发《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今年3月,《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我局提高站位、深入调研、积极推进,以“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的精神,打造常州标杆,推进我市《办事指南》制定工作。根据局党组统一部署,局基建处、资产管理处从规范程序、指引工作的角度出发,认真梳理《办法》中相关审批事项,召集辖市(区)对接沟通,会同市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多次反复论证,经向市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充分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
《办事指南》共6个部分。主要围绕“适用范围、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等5个方面,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大中修、调剂、置换、租用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等关键事项进行了规范。《办事指南》注重约束性和指引性相结合,在规范审批行为的同时,注重审批效率提升,切实提高审批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办事指南》的规范指引作用,推进市《办法》各项审批要求落地。并召集各辖市(区)开展《办事指南》政策解读与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切实提升全市办公用房管理水平。
(局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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