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公布20家列入第二批机关事务标准化的试点单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标准化工作被纳入全国标准化建设试点,我市也是参与国管局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的唯一地级城市。2019年-2020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围绕试点任务,用2年时间,构建完成科学、适用、协调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标准,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整体推进。
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推进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权属登记、处置、调配、维修、物业服务、经费“七个统一”集中规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推进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牢固树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现代机关事务的理念,站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精神,聚焦管理职能、管理模式、管理队伍“三大转型”,推进标准与机关事务深度融合,建立了20余项子体系和206明细标准项目,办公用房“7+16+3”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打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常州样板”。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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