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表彰了2018年度常州市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局安全保卫处处长徐建明荣获了“2018年度治安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8年,局安保处紧紧围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件、无重大火灾事故“四无”安全目标任务,严格遵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日常治安管理和巡查,落实治安保卫主体责任。根据市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点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治安保卫责任员,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实体防护装置等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2018年度,顺利完成了“市两会”“青奥会”“经贸洽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障工作。
(局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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