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优化存量房产结构,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对市级机关集中统一管理的首批37处闲置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房产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其中住宅25处、车位12个。
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为确保房产拍卖工作顺利实施,9月26日,我局召集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常州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处置房产公开拍卖工作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上,我局就公开拍卖交易流程和办理处置手续与应邀单位交换了意见,与有关单位就房产处置过程中涉税、产权权属变更以及市场宣传事宜进行了深入研究。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首批闲置房产处置的相关事项形成五项共识。一是做好市场宣传工作,竞争充分,体现社会效益;二是处置房产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收入统一上缴市财政专户;三是明确房产增值税缴纳范畴;四是明确了处置房产的拍卖交易流程及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五是按规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确保首批闲置房产拍卖工作顺利进行。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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