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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十二条实施意见”推进开源节流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12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减费降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号召,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责任担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源节流十二条实施意见,力争实现全年各项运行经费支出减少5%以上。

一、开源。深化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盘活12万平方米市级党政机关闲置房产和市直属房产管理处房产资源,增加房产出租收益,及时足额上交财政。

二、节流。一是坚持“能用继续使用、能修不予更换”原则,适度压缩市行政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压缩预算支出。二是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三是出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定点租赁管理办法,降低公务用车维修和租赁费用。四是开展爱车节油活动,降低公务用车车公里油耗。五是优化局内部采购管理环节和流程,进一步降低内部采购成本。六是提升机关内部无纸化办公率,节约办公耗材支出。七是严格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来客人均支出。

三、提效。一是加强公务用车“一张网”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保障效率。二是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工程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建设管理以及组织实施,提高采购效率。三是推进社会化服务考核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社会化服务合同管理,提高保障服务品质和效率。

四、规范。出台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房产租赁实施细则,完善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七个统一”配套制度“1+X”操作流程;研究制定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大中修管理办法,加强对市级事业单位大中修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租赁、置换等审批机制,推进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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