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部署,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我局新形势下的工作职能、岗位设置以及内设机构等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三定”方案体现了从严从紧、人岗相适的原则,我局内设机构数、局领导岗位职数、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分别较机构改革前减少1个、2个和4个。
针对“三定”方案明确的新要求,3月1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落实“三定”方案涉及到的局领导分管工作调整、内设机构合并、内设处室人员岗位调整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指出,“三定”方案对机关事务管理职能配置进行了优化,突出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对新形势下机关事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机构改革领导干部职数和内设机构变化,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严格落实“三定”方案,涉及职能调整和岗位变动的处室和人员,要坚决服从局党组决定,积极做好工作交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我局机构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相关职能工作有效衔接。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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