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在完成构建标准化工作总体框架和“四梁八柱”基础上,局标准化工作项目组通过组织线上培训和线下点对点、一对一对接,与湖北标准化研究院和局机关各处室、行政中心有关社会化服务单位,对各处室、各单位标准编写明细清单进行了反复研讨和充分论证。截至1月15日,298项标准编写明细清单初步确立。
明细清单体现了“标准的标准化、高标准的标准化”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思想,共包括23个一级分体系、95项二级子体系,涵盖了局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国有资产等行政管理,机关党建、组织人事、采购、财务、日常办公、考核等内部工作规范,以及安全保卫、餐饮保障、会务保障、保洁、绿化、设施设备管理等社会化服务的方方面面,做到了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全覆盖。
下一步,局标准化项目组将会同湖北标准化研究院对明细清单进行进一步论证,使之更加体现我局特色,更加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好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和标准编写的专题业务培训,有序转入标准的编写阶段,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实施好、完成好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局标准化工作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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