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委书记汪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就我市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新颁布的两个办法,围绕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建设、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细化了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办公用房各使用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和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处理办法。围绕公务用车实行“全链条”式闭合管理,明确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是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职责分工,同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在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职责。此外,办法还对监管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特别明确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内容,办公用房专项巡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我局将围绕四个方面切实抓好“两个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吃透办法精神,准备把握工作要求。二是广泛宣传两个办法的立法宗旨、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积极推进全面落实,进一步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我市“两个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建设。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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