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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就学习贯彻《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日期:2019-01-11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8年12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苏办发〔2018〕54号),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出新的全面要求。这是新时代下,我省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系的一部重要法规。

日前,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就我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出重要批示:“请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可请省级管理办法起草的人员来常讲解,让我市的各级事务局和市、区相关部门一同参加培训。”

新颁布的《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共十章五十六条,主要围绕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建设、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细化了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办公用房各使用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和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处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根本遵循。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常州市将围绕“四个方面”切实抓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吃透精神。及时邀请《办法》起草人员来常授课解读,积极组织我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准备把握工作要求。二是广泛宣传营造环境。在全市广泛深入宣传《办法》的立法宗旨、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准确解读条款内涵,正确引导舆论,统一思想认识。三是积极推进全面落实。在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施“七个统一”管理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推进各辖市(区)完善管理机构职能,统筹人力物力财力,选齐配强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办法》各项规定切实执行。四是结合实际出台办法。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法制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常州打造管理明星城市,贡献机关事务管理智慧,提供机关事务管理模式。


(局房地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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