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华阳带领由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专项督查组,用一天时间,围绕“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履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和内部接待餐厅”四个方面,对新北区本级及春江镇和河海街道开展专项督查。
按照专项督查的政策背景和督查要求,督查组采取听汇报、看台账、查现场的方式,对新北区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是否坚决、落实是否到位进行了全面督查。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副处长马民向督查组作了工作汇报,处长陈东风对相关问题作了补充答复,分管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的区党政办公室肖和平副主任与督查组进行了相关工作交流。
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处对本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市局下发的专项督查通知要求,高标准做好前期自查整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准备,积极配合现场督查,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指导意见全部做好记录登记。下一步,新北区将严格按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督查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不断提高全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和内部餐厅接待管理工作水平。
(新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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