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局属事业单位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常州市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常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新一轮“三定”方案经市委编办审核批准确定。
新方案对局属三家事业单位的“三定”作了微调,调整后各单位的职责任务更明确、职能边界更清晰、内设机构设置更科学、编制职数更精简,单位名称也更规范。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更名为“常州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近期,各单位将根据职能履行、人员配置抓好组织落实。
(局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