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委托,副局长朱亚南、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项目组相关成员,参加市公安局系统内办公用房权属备案管理工作会议,并颁发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授权管理授权书》。
为全面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依据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内容和精神,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办公用房,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可以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根据我市实际,经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同意,我局采用以授权管理模式对市公安局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备案房产进行授权管理。
日前,我市纳入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房产共255处(权证齐全房产166处、备案房产为89处),其中市级机关备案房产29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备案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权属备案管理,市公安局60处备案房产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授权管理模式进行授权。授权协议中明确了市公安局办公用房备案房产的权利和职责,对授权管理的房产使用管理、日常维修、出租出借、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关涉法涉税等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我局将继续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中探索新路子、开启新模式、解决新问题,确保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体制改革得到全面落实。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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