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7〕193号)精神,为加快办理办公用房移交工作,日前,副局长朱亚南、职能处室负责人前往相关单位针对办公大楼移交事宜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各有关单位办公大楼移交情况,就移交工作涉及时间和相关事项与各有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磋商,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资产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要做好相关物业的交接工作。
二是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局做好办公用房产权权属变更,确保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权属变更工作。
三是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办公特定需求提交办公大楼原单位安置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妥善处置商铺出租续租问题,切实做到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
五是搜集整理办公大楼施工图纸、购买合同等核心资料,确保各类资料完整。
通过深入调研和有效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了各有关单位对做好办公用房权属变更工作的认识,形成工作共识,为有力有效完成后续少数办公用房权属变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局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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