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7】193号)精神,为加快办理办公用房移交工作,日前,副局长朱亚南、职能处室负责人前往旅游局,就原旅游局1942㎡建筑面积办公大楼和4套产权房移交事宜进行对接。针对办公大楼移交所面临的资料保管、物业移交、资产处置、办理过户手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磋商。
根据办公用房移交的有关要求,明确了市旅游局需要提供相关事项。一是办公用房施工图纸、办公大楼测绘面积、购买合同等核心资料;二是明确物业和保安接收单位,以做好办公用房物业移交工作;三是对原办公大楼资产进行清查并作出相应处置;四是要按照规章制度办理过户相关手续;五是如有办公用房纠纷,需提前报送有关情况,切实加强工作沟通,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协商一致结果,原旅游局办公大楼移交时间初定为2019年2月19日,2月底正式签订相关协议书,完成相关移交工作。机构改革后办公用房产权移交工作开局良好。
(局资产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