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与我局财务结算中心签订财务集中核算约定书,标志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财务工作正式纳入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
财务结算中心自2018年初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拓展会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力争实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全面集中管理的“大财务”发展目标。随着本次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心先后承接了市网信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新设单位的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目前集中核算单位总数增加到55家。
为了更好完成与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财务核算对接工作,财务结算中心多次与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开展多层次对接沟通。首先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义务,就会计主体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审批权不变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随后对委托核算约定事项,财务交接方式流程等具体业务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签订了财务集中核算约定书,明确了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及报账员,完成了财务资料的交接工作。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财务工作纳入财务结算中心集中核算之后,中心将安排指定财务人员为金管局进行具体报销业务指导、讲解经费开支标准、协助完成银行零余额账户开户等工作,为其顺利开展财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中心还将采取贴心上门式服务,加强沟通和交流,重点关注新进单位的财务核算情况。同时还将继续与市财政局共同研讨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机关事务职能转型发展。
(局财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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