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根据市财政局出台的《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常财会〔2019〕3号)要求,我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连续两年在内部控制情况最终总体评价中得到了“优”的好评。
2018年度内控报告和2017年度相比评价标准更全面细致。具体来看共有单位及业务两大层次,分成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具体业务流程建设与执行以及单位内控信息化建设三大板块,共十二张报表一百多项评价细则,涉及近九十份佐证资料,涵盖了预算、收支、资产、政府采购、建设、合同六大业务管理领域。
内控评价即注重制度流程的建设,也注重具体执行的力度,更关注动态提升的水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在建设、合同和信息化管理领域内控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切实保证内部控制效果。
(局财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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