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度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的通知》(常办发【2018】33号)有关要求,日前,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工作。
2018年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体系、自查自评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为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控制成效和预算支出进度四个方面,其中: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主要包括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资产管理和出差审批管理等制度建设以及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控制成效主要包括单位行政经费人均支出增长(下降)率和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增长(下降)率;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内容为2018年度主管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
局财务管理处牵头财务结算中心根据考核有关要求,客观准确逐项填报《常州市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评价指标自评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2017年和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2017年和2018年)相关数据信息,认真撰写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自查自评总结材料,圆满完成2018年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工作,受到市财政局通报表彰。
(局财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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